2005年2月28日 星期一

這是我嗎?

雨下了好久喔,到底什麼時候會停?如果要一直這樣下下去的話,要不要乾脆就直接從天上倒一大桶水下來...可能會比較快一點!

我剛剛在洗澡的時候,我突然會覺得雖然我很強調要「做自己」,但是一堆所作所為還是很在乎別人看待我的眼光,反而是為自己設下更多的籬笆。

所以,這個blog的標題,乍看之下,很刺眼也很諷刺。我到底是怎麼了?

例如我會在意自己的課表示不是排的沒有跟自己班上的人一起上課,因為我不敢一個人去修我自己想修的課;會擔心自己的髮型是不是不會被接受...

其實人做到這樣,深深的為自己感到擔憂與悲哀。我常花很多時間唉聲嘆氣,給自己很多假設性的問題,像「我這樣大家一定不接受我」、「我應該很奇怪吧」...但是這都是無中生有,因為我沒有人這樣說我。我會這樣顧慮,是因為我在意別人的眼光。

2005年2月27日 星期日

別再吵了吧!!!

最近周侯戀在新聞上真的是炒的沸沸揚揚的,很誇張!新聞轉來轉去都是他們的新聞,看到杰倫的家族,很多歌迷也因為這段感情中杰倫不承認雙J戀而揚言以後再也不支持他...等類的言論。

我覺得我不想再看到他們的新聞了!

我不想看的原因不是因為我不祝福支持他們,而是我覺得藝人也是人,他們需要空間發展這段感情,而且也沒有義務把他們的私事跟大家說的清楚明白。上次新聞就有記者問陳文茜對於這段戀情的想法,他說連我們自己談戀愛還不一定會把所有事情都一五一十跟父母說,說難聽一點,我們又怎麼會期待他們會全部的事情都說出來呢...。

我也這樣覺得。

對於很多人說周杰倫不承認他跟菜依林的過去,我覺得那都過去了,他們有沒有在一起也只有他們自己知道,大家的批評並不會讓他們回到過去。就算他說謊,也不用全盤否定他的一切,是吧! 因為這件事情過後開始不喜歡杰倫的,我覺得那就算了!畢竟每個人有自己的喜好自由,但我喜歡的是他的音樂才華,至於戀情,就留給他自己吧!

我還是會很用力支持他!也很祝福他!!!

ps:順帶一提,希望不要再下雨了。我都快發霉了!!!

2005年2月21日 星期一

天冷,更想家

天氣好冷,有點開始想念夏天的來臨。
雖然今天是開學日,但再也不像我記憶中的開學日,反而因為天氣的關係,校園趨近為冷清。

雖然昨天才回到淡水,但是,我好像想家了。

2005年2月17日 星期四

這是服務,不是義務!!!

換工作果然可以看到這個社會不同的一面。

以前打工都是坐在涼涼的冷氣房打電話,現在做的服務業,可以學到更多與人之間互動的訣竅及方法,這很基本,也很重要。而這即將要結束的短期工作,讓我看到了許多人的陋習。

服務生,顧名思義就是服務人群,服務客人,也是公司和客人之中的一座橋樑;若沒有這座橋樑,客人不會享受到美味的食物,公司也無法得到可觀的利潤,所以這座橋樑我覺得很重要。
只可惜,有些客人卻認為我們這座橋樑的存在是必定的,所以做出很多不太合公司規定的要求或態度不是很好。

出來的三明治多了客人不要的起司,就恣意的對服務生發脾氣;詢問這盤菜是否還要用,態度很不耐煩的回答「不需要」;坐在吸煙區,並不代表可以對服務生吐大口的二手煙;已經做好的菜卻一改再改...

這樣看起來好像我是在抱怨,但我真的覺得有些人對服務生不夠尊重(不知道為什麼,我覺得多半都是台灣人,我幾乎沒有看到有外國人很不尊重服務生)。或許有人的想法認為自己花了那麼多錢,還加一成的服務費,得到的服務應該是要完全達到自己的需求。但是,這樣的想法跟「尊重服務生」是不會衝突的!
有些客人可以客氣的跟服務生要一杯水;也有人當你在做任何例行性的服務時,卻感受不到一絲的尊重----總是擺著一張臭臉冷冷的看著你幫他上菜....因此那天回家的路上,心中有很大的衝擊----原來這個世界上沒有任何一份關係是建立在義務上,因為沒有人規定。
沒有人規定,父母親生小孩後一定要負責任的撫養小孩長大成人,他們會這樣做,是因為天性使然。
沒有人規定,老師一定要出一頁又一頁的數學習題當回家功課,他們會這樣做,是因為老師的使命。
沒有人規定,朋友之間一定要互相幫忙作弊,他們會這樣做,是因為朋友之間產生革命情誼。
沒有人規定,男朋友一定要騎半個小時的車送宵夜給女朋友,他會這樣做,是因為愛情使然。
沒有人規定,老去的父母親一定要長大的子女奉養,他們會這樣,是因為根深蒂固的道德倫理。

沒有人規定,服務生就一定要受客人的氣,我們會這樣,只是因為受聘於公司。

我沒有那麼大的資格在這邊說教,我只用我短短一個多月的服務生身分。

2005年2月7日 星期一

給你的一封信

我們現在走到這個分歧點,往前走,清楚看到距離不到50公尺的死巷;往回走,看到再也回不去的過往。

沒有未來,只有過去可以回憶的我們,終究選擇繼續走下去,依然期待這一面冷牆賜給我們一個奇蹟....

剛相遇的我們,沒有給彼此太多期待,也沒有給這份愛太多希望....只把彼此定位成一位生命的過客,
在十幾年後,可以跟未來的另一半平淡的提起你...

想不到,四年就這樣過去了。

我不會忘記,有次我在補習班跟老師討論英文演講的事情,到晚上11點多,那時正愁你應該以為我已經回家而坐公車回去了,沒想到....就如心電感應般,你還在樓下等我,等了將近兩個小時。

我不會忘記,有次週五晚上來接我放學,我以為你要去參加學校的迎新演唱會,沒想到似奔的跑回來跟我道歉,因為你覺得你喜歡上別人了...

我也不會忘記,你省吃儉用,買了一隻很大很大的布丁狗給我,當作我16歲生日禮物。
我更不會忘記,我高中的時候,你從淡水坐了很久的捷運跟公車,只為了想見我一面。
我不會忘記,你怕我補習太晚回家,不放心我,就寧願麻煩一點,從家裡特地再出來一次送我回家。
我不會忘記,每次去外面吃飯的時候,你總是會幫我剝蝦。
我也不會忘記,暑假去補習班打工的時候,每次只要被罵,給我勇氣跟鼓勵的就是你。
我更不會忘記,熱音成果展的時候,你是默默坐在最後一排看著我..
......

我無法忘記我們在一起的點滴,
因為我知道,這是我們僅有的過往。

是屬於我們兩個的。

也許,再過十年,
我們彼此會在不同的星空下,仰望著天空,
擁有著這些回憶。